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的划分
根据学校党支部的队伍规模,划分出四个大的责任区,党支部结合自己支部人数的规模和分组情况,具体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至少确定一名党员负责人;责任区内至少确定一个党员示范岗。
二、党组织责任区的要求
(一)党组织责任区要作到“四定”:定范围、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要将“四定”内容通过党务公开进行宣传。按要求在开展责任区活动的地点张贴责任区划分图牌和党员。
(二)党组织责任区工作要有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有检查讲评记录。
(三) 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团结和带领职工超额完成本责任区的各项任务。
(四)关心群众生活,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群众的利益,及时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党员示范岗要求
党员示范岗设置根据示范岗标准与要求,结合岗位实际,采用支部推荐或本人申报形式确定。党员示范岗一人一岗,示范岗党员通过设置桌牌形式或其他形式,表明“党员示范岗”身份。
(一)政治素质好。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工作表现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不怕吃苦,乐于奉献,勇于承担学校教学或科室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周围教师共同进步。
(三)服务好。对内时刻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师生质量,全心全意地为全校师生服务,切实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赢得师生认可和好评。对外要展现党员教师的风采,共同树立和扩大学校的良好声誉。
(四)履行义务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老实,坚持真理,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五)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反对享乐主义、攀比主义和拉帮结派;密切联系师省群众,维护广大师生的正当权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原则:党组织责任区考核工作按照量化管理、重点突出的要求,以实事求是、自下而上、互评互议为原则。
2.党组织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评。采取支部考核和群众测评相结合,与学校评优和部门评优相结合,与党员承诺践诺考评相结合,作为年底争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收回示范岗桌牌,且年底不得参与争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