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云组通〔2016〕28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曲靖市党员固定活动日实施办法(试行)等3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曲组通[2016]34号)文件要求,现就在全校党员中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员“活动组织难、队伍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模范意识、争先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范围对象
全体在职共产党员均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离退休支部的党员因住地分散、年老体弱、有的同志长期病卧及其他特殊原因等,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三、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四、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计分-扣分)。
(一)基础分。一般为每年度60分。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
(二)履职分。一般为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履职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履职分项目设置要对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的要求,突出抓“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增强党员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五、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积分标准。
(二)党员申报积分。党员在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三)支委初步评分。每月召开支委会或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四)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五)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六)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计分-合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七)建立积分档案。党支部要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要安排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积分记录员,建立党员积分档案,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
五、积分运用
党员年度积分,作为党员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
六、此办法从二〇一六年九月试行。
附件:
1.党员积分考核表
2.党员积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