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转变党员作风,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建工作等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承诺范围:学校全体在职在编党员
二、承诺的内容
党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结合自身实际,本着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开展承诺践诺。
1、党员要围绕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承诺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
2、党员要围绕稳定情绪、化解矛盾,承诺化解老师之间、同事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做好思想转变工作,团结一致搞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3、党员要围绕学校发展、深入挖掘潜力,承诺帮助并带动身边的教职工积极投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党员要围绕“挂包帮,转走访”结队帮扶,和谐发展,承诺积极联系帮扶户,不仅自己联系的帮扶户要早日脱贫,还要带动其他教师,共同实现脱贫计划。
三、承诺方式
承诺践诺制度以各党支部为组织单位,结合各部门、各工作岗位实际认真开展,主要分以下步骤:
1、调研定诺。承诺前,广大党员要进一步深入实际,了解工作情况,了解师生的所思所盼,掌握师生的所需所求,把师生的意见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同时,要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奠定基础。
2、党支部审诺。各支部要召开支部会议,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逐人逐条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自身实际,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要提出整改意见,党员本人要重新确定承诺事项。
3、公开示诺。承诺事项要通过学校宣传栏、党务公示栏、党建管控网络等进行公示,向全体师生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党员践诺。党员对确定的承诺事项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搞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四、考核方法
1、建立台账。要建立台账,明确具体承诺事项、承诺支部、承诺人、践诺措施、完成时限等;建立承诺践诺事项销号管理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完成不及时的要督促落实。
2、强化督查。学校党支部、党员践诺情况实行每月一记实,每月通报一次,每学期考核一次,与党员积分管理挂钩,与评先评优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