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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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委员会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
作者: 日期: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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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象

(一)记实制的对象,是指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票决通过同意接收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制、票决制的对象,是指提请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记实制实施内容

(一)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要求,遵循“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

(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过程记实,主要记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对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阶段,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阶段等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培养情况、考察情况、政审情况、公示情况、党组织讨论情况、票决情况、谈话情况、审批情况等相关内容。

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载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包括:各阶段公示期内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政审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需要延长考察期、预备期的原因及延长时间;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表彰或处分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

三、公示制实施内容

(一)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和审查,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在党支部委员会讨论之后,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之前进行公示;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本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委员会讨论之后,提请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简历、思想工作表现、个人奖惩情况、申请入党时间、接受培养情况等。党员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时间,培养人或介绍人姓名、党内职务等其他内容。

(三)公示内容应通过文件或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文件要张贴在公示栏或公告栏。

(四)公示期间,凡是实名反映情况的,应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若情况比较具体,有实质性内容,也应及时调查核实。

(五)公示结果要及时向公示对象反馈。相关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公示对象正确对待公示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对虽有缺点,但不影响入党的公示对象,党组织要帮助他们尽快改正自身的缺点和错误。对经公示发现确不具备入党条件或转为正式党员的对象,应延长培养期或考察期,党组织要与他们交心、谈心,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其摆脱思想包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对考察中已掌握的不属实或不影响入党的问题,应向党员群众说明。

(六)对公示对象问题的调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为反映问题的党员群众严格保密。对于泄密者,应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借公示之际故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后,必须严肃处理。

(七)公示情况和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归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同时,要归入本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工作档案,长期保存。

四、票决制实施内容

(一)在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转为正式党员时,应采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票决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坚持客观公正,对票决对象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三)对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票决对象的,必须逐个讨论、票决。

(四)对每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能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

(五)票决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投票人必须作出唯一选择。

(六)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党员大会票决。“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五、票决具体程序

(一)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推选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一般不少于两名);

(二)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

(三)工作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四)有表决权的党员以不记名方式填写《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五)投票;

(六)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当场计票并汇总《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

(七)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票决对象得票情况;

(八)票决后,党支部负责人向票决对象通报票决结果和党员大会决议,继续做好教育培养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的方向。同时,根据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连同票决情况汇总单等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九)党支部要建立台账,妥善保存好各类原始表决票和汇总单。对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票决对象,要将其《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归入个人档案一份;对无论是否按期转正的票决对象,都要将其《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归入个人档案一份。同时,要归入本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工作档案,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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