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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传达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禁止饮酒的规定文件通知精神
作者: 日期: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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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11月2日下午,学校传达学习《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吕庆芬主持,学校中层管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吕庆芬与会人员学习了《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试行)》,并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对象和范围;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不得提供香烟和任何酒类,且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含节假日值班及执勤等)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严格控制会议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随行车辆,合理使用公务车。

    最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吕庆芬强调各科室要认识贯彻落实执行《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重要性,结合实际,提高执行力,中层管理及以上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好、领会好、执行好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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