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云教函〔2018〕106号)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及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合作办学企业负责人作为工作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政教科,分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政教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和政教科副科长兼任,由政教科、保卫科工作人员担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定学校学生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工作计划、规划,监督实施,制定应急预案,对师生加强宣传和教育,对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改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校园氛围
1.联合文华派出所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并通过派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宣传和管理。
2.开展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学习。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3.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个一”活动。
(1)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
(5)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主题班会。
4.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工作:
(1)利用政治业务学习大会,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处理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2)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心理偏差
(1)每学期根据每班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课程。
(2)每月利用广播、展板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知识。
(3)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活动周,组织学生以照片、作文、图画、表演、游戏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对人际交往出现问题的学生进行个体或小组的心理辅导,并定期回访。
(三)建立预警机制,积极做好防控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
(1)门卫: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政教科科长: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大门口、学生宿舍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过学生微信群和监控设备,对学生反常的舆情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沟通顺畅,信息联动。门卫安全主管、班主任、政教科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派出所。利用电话、微信等手段保证学生、家长、班主任、政教科长、分管副校长、校长的信息畅通。
5.排查建档,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开学初,政教科、保卫科、班主任联合排查。
(四)处理流程通畅,合理果断处置
1.信息报送。班主任或当事教师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政教科,必要时上报文华派出所协调解决。
2.处理过程。政教科、保卫科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与家长沟通解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保护学生隐私。
3.教育引导。由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专家联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欺凌和暴力的实施者进行跟踪教育,联合派出所、家长帮助其改过,使其心理水平恢复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预防为主。
2.全员参加,高度重视。
3.疏堵结合,不留死角。
4.信息畅通,处置合理。
通过宣传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实施,营造友爱守法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崇实”校园文化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中共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