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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室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标准(试行)》
作者: 日期: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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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上午,学校督导室全体成员学习了国家教育部2013927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标准(试行)》。《专业标准》是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从事教师职业,必须经过系统的培养和培训、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履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还要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并达到一定的职业技能水平。

《专业标准》贯穿了“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教师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以“师德为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以人格魅力、学识魅力、职业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者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学生为本”-----老师要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职业教育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特长,挖掘学生潜质,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有所长,全面发展。(来源: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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