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我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校园新闻

我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 日期:2015-11-29
字体:[]  []  []

    20151127日,学校从曲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获取了《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小城镇、文明社区》光荣册,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获此荣誉,是对学校两年来坚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学育人的工作的肯定;是对全校师生多年来坚持以德为首、以人为本,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注重内涵发展,认真抓好志愿服务、道德风尚、文化体育、公共环境及帮扶共建,不断提升师生素质、树立文明和谐校风,打造人文校园、生态校园、功能校园和文明校园,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的肯定。

文明单位的创建,是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迫切要求,学校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打造职业教育新品牌、新形象的根本动力。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校长助理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责任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办公室,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创建过程中,学校将日常工作、专项工作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按文明单位的各项指标要求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把关,各科室负责人主抓的上下联动新局面。在工会、团委及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学校创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细化创建测评指标,严格工作目标,科学分配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抓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完善创建材料,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整体建设和内涵发展,使学校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环境文明有了较大改善。今后,学校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文明办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促进学校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为曲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更多更优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来源:校办)

上一篇:我校参加2015“博导前程杯”电子商务运营竞赛决赛
下一篇: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
咨询电话 0874-3106779

扫一扫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