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中共曲靖市委市政府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召开2019年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现场通报表彰了在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苦干实干、勇于奉、献成绩突出的99个先进单位和360名先进个人。我校党委书记夏朝国同志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自2018年曲靖市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体教职工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和职责分工,按照“组织领导、工作班子、创建方案、责任分解、检查考核”的“五有”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教职工上下齐心协力、共创文明的良好格局。学校党委书记夏朝国同志代表学校与曲靖市委市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分别签订了2018年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2018年学校顺利通过云南省文明单位复核认定,高质量、高标准圆满完成国家文明委测评组的测评任务,社会各界给予学校高度评价。

▲抓班子,带动示范引领

▲抓投入,提升创建品质

▲抓活动,聚焦主题教育

▲抓管理,开展自检自查

▲抓协调,落实包保责任

▲抓创新,规范成果展示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建永远在路上!学校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体教职工不断增强抓创建就是抓教育的意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明晰的工作思路,端正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去,不断展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文明和谐发展,努力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指标,为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贡献。(来源:组织人事科)